《国防动员法》10月1日施行——中国把"平战转换"写进了法律
8月28日,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《国防动员法》,自2026年10月1日起施行,共14章82条,是2010年颁布以来首次全面修订。
此次修法的根本目的,是把国防和军队改革以来的新体制成果固化到法律层面——明确新体制下军地职能定位、工作运行机制,完善与国防安全需要相适应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、与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相衔接的国防动员体系。
修订主要围绕七方面展开:完善指导思想与原则、健全规划预案及潜力统计调查、建立后备兵员储备与征召制度(因改革后"预备役人员"规模范围发生改变)、完善战略物资储备与调用、健全军品科研生产与维修保障动员、完善民用资源征收征用与补偿、充实宣传教育。其中,新增新兴领域国防动员内容,推进先进技术在国防动员中的应用,细化公民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权责清单。
法律明确:国防动员是"保障平战快速转换,将经济和社会实力转化为国防实力的活动"。
把人力、物资、产业、技术潜力转化为国防实力的路径,从"行政动员"升级为"法律动员"——这将对增强国防动员能力、维护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发挥重要作用。